chapter1
在下名叫高渐离,只是一个小小琴师,但幸遇知己佳人,而分别那天,我在做什么?兴许还是一杯清茶一把琴吧。
那天,有人冲我吹了个口哨,我怀疑看去,一个黑衣少年潇洒地向我招手,原来是荆轲,他喊到:“我要走喽,愿咱们相忘于江湖!”
要走了?我心里莫名地有些不适。
但,我又不能拦着他,世间万物都应拥有自由……罢了,弹琴。
又一次奏响了手中的乐器,不知何时,它已成为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东西。
远方的少年高声唱和:
“风萧萧兮易水寒,壮士一去兮不复还”
不还便不还罢,自此两别。
chapter2
可是天意使然,我与他终究无法相忘于江湖。
那年,秦王终归按捺不住了,燕国被灭了。
而我却侥幸的活了下来,不因为什么,只因为我弹琴弹得不错。
可笑吗?
嬴政剖去了我的双眼,听说是因为我是荆轲的好友,呵,这一统天下的君王竟如此胆小怕事。
不过,他倒也没猜错,我正是准备刺杀他。
双目失明后的准备工作格外艰难,而且演奏前还会搜身,所以,我铤而走险地选择了陪伴我一生的东西——筑。
尽管,只有一成把握能杀死嬴政,可这足够让我为此卖命了。
这时,我似乎懂了荆轲当时的心情,这能算作心有灵犀吗?可为时已晚,我们终究是有缘无分啊……
对故园悲凉一笑,自此,走向不归路。